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

昨天的尋人啟示很快得到回應。

友人說:「洗唔洗咁呀!」

有朋友說能幫我聯絡那人,卻不給我聯絡電話。

結果,feedback是有了。人卻未找到。

 

知道她還有機會聯絡得上時,很興奮。

興奮過後,預見再次見面時將會出現的尷尬場面。

聊什麼呢?都不是十八廿二了。

為什麼到結婚才想到她?炸到無人可炸了嗎?

不是,即使她不送禮我還是希望她能人到。

 

豬先生說:「佢唔肯比電話你,係咪你得罪左人自己唔知啊?」

我無言。或許吧。

「既然人地唔想搵你點解你仲要搵到佢?」

是啊!為什麼執著?找到又如何?

不想有遺憾,就這樣。

然而不想出現的東西,不代表不會出現。

所以呢,就這樣嘍!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