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的尋人啟示很快得到回應。
友人說:「洗唔洗咁呀!」
有朋友說能幫我聯絡那人,卻不給我聯絡電話。
結果,feedback是有了。人卻未找到。
知道她還有機會聯絡得上時,很興奮。
興奮過後,預見再次見面時將會出現的尷尬場面。
聊什麼呢?都不是十八廿二了。
為什麼到結婚才想到她?炸到無人可炸了嗎?
不是,即使她不送禮我還是希望她能人到。
豬先生說:「佢唔肯比電話你,係咪你得罪左人自己唔知啊?」
我無言。或許吧。
「既然人地唔想搵你點解你仲要搵到佢?」
是啊!為什麼執著?找到又如何?
不想有遺憾,就這樣。
然而不想出現的東西,不代表不會出現。
所以呢,就這樣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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